
关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229号商业表演管理的法规,1997年8月1日,国务院议会第61届执行会议将于1997年10月1日发行。李·彭(Li Peng Peng Peng Peng Peng)第1章第1章关于在1997年8月11日在商业表演中的管理规定的一般规定,以增强商业绩效的繁荣繁荣,以促进商业业务,以促进商业繁荣,促进了商业业务,促进了商业业务,促进了商业业务,促进了商业业务,该行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业务,该行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范围的发展。承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求,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该法规得以制定。这些法规中提到的第2条商业表演是指为公众组织的现场艺术表演。第三条商业表演必须遵守为人民服务和服务社会主义,将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统一,并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的方向。第4条,该州鼓励文学和艺术表演团体和演员的创造和表现创建和执行优秀的计划,这些计划在意识形态和艺术性质上团结起来,反映了国家的出色文化传统,并且在人民中很受欢迎。它鼓励在农村地区,工业和采矿企业的表演,并为年轻人和儿童提供免费或优先的表演。第5条国务院的文化部负责全国商业表演的监督和管理。国务院公共安全部以及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应负责对其各自责任的商业表演的监督和管理。县级或高于县级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文化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其行政区域内的商业表演。当地人民政府的公共安全部门以及县一级或以上的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应负责对其各自责任内部行政区内的商业表演的监督和管理。
第2章建立商业绩效业务实体第6条,在建立文学和艺术表演小组时,应有适合其绩效业务的全职演员和设备。在建立绩效代理时,应有3个与业务兼容的全职绩效代理和资金。第7条建立文学和艺术表演小组时,应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部提出申请;在建立绩效经纪机构时,应直接在中央政府下方的省级政府,自治区和市政当局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在接受申请之日起20天内做出决定。如果获得批准,将颁发商业绩效许可;如果未获得批准,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应解释原因。获得商业绩效许可后,申请人应前往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注册并获得带有许可证的商业许可证。第8条建立绩效场地业务部门时,应访问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进行注册,获得业务许可,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有关火灾保护,卫生管理和其他法律和其他法律和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批准程序。绩效场地的运营单位应在获得营业许可之日起20天内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部提交记录。第9条当艺术绩效团体和绩效机构更改其姓名,住所,法律代表,负责人或商业绩效业务项目时,它们应适用于原始发行机构以续签商业绩效许可,并根据法律访问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进行变更注册。如果绩效场地的运营部门更改其名称,地址,法律代表或负责人,则应访问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以根据法律并与原始申请机构重新过滤处理变更注册。
第10条:个人演员(以下称为个人演员),他们从事商业表演,作为其职业和个人表现代理(以下名称为个人表现代理人),他们从事商业表演作为其职业(以下名称为个人绩效代理人),应授予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以签署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以签署和获得律师的商业许可。个人演员和个人绩效代理人应在获得业务许可之日起20天内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部提交。第11条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法律与中国投资者建立绩效经纪机构和绩效场地运营部门;他们不得与中外交合资企业,中外交合作社以及外国投资的文化和艺术绩效团体建立艺术表演团体,并且不得建立具有外国投资管理管理的绩效经纪机构和绩效场地运营部门。在建立绩效经纪机构和绩效场地经营单位由中外交合资企业运营时,中国合资企业的投资比率不得小于51%;在建立绩效经纪机构和绩效场地的运营单位时,中国合作者应有权运营。建立由中外交合资企业和中外交合作社共同经营的绩效经纪机构和绩效场地运营部门,应通过省,自治区,自治区或市政政府在中央政府下的省人民政府的文化部门,适用于国务院的文化部;中央政府直接下的该省,自治区或市政府的文化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天内发表审查意见,并将其提交国务院文化局批准。州议会的文化部应在收到省级政府,自治区和市政当局的文化部门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天内做出决定。
如果获得批准,将颁发商业绩效许可;如果未获得批准,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应解释原因。在获得商业绩效许可证后,申请人应根据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和法规遵守批准程序。香港特殊行政区和澳门特殊行政区的第12条投资者可能会投资并建立合资,合作社和独资经营绩效场地运营部门和合资企业,合作绩效经纪机构;香港特殊行政区和澳门特殊行政区的绩效经纪机构可以在大陆建立分支机构。台湾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并建立合资企业,合作绩效经纪机构和大陆的绩效场地运营部门,但大陆合资企业的投资比率不应少于51%,大陆合作社应有权经营;不得建立合资企业,合作社和独资经心的艺术表现团体以及绩效经纪机构的独资经营权和绩效场地运营单位。本条规定的批准程序根据第11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第3章商业表演标准第13条艺术表演小组和个别演员可以自己举行商业表演或参加商业表演。绩效机构应举行商业表演;但是,性能场地运营单元可能会在该单位运营的场地上保持商业表演。绩效机构可以从事商业表演的中介,代理和纪律活动;个人绩效代理只能从事商业表演中的中介和代理活动。第14条进行商业表演时,应将申请提交给县级政府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部门。
县级政府的文化部门应在接受申请之日起3天内做出决定。如果本规定第26条的规定遵守批准文件;如果本规定第26条的规定得到批准,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应解释原因。第15条除绩效机构外,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在香港特殊行政区,澳门特殊行政区或台湾参加外国或艺术表演团体或个人参加的商业表演。但是,艺术表演小组可以自己举办商业表演,并可以邀请来自香港特殊行政区,澳门特殊行政区和台湾的外国或外国文学和艺术表演小组以及个人参加。在国外举行商业表演,文化和艺术表演团体以及香港特殊行政区,澳门特殊行政区和台湾的个人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有适合其持有的商业表演的资金; (2)在举行商业表演方面拥有超过2年的经验; (3)没有记录在举行商业表演之前2年内违反这些法规的规定。第16条如果外国文学和艺术表演团体或个人进行商业表演,并且在非娱乐场所举行,则绩效组织者应适用于国务院的文化部;如果它在唱歌和舞蹈娱乐场所举行,则表演组织者应申请该省人民政府,自治区或表演所在的市政当局。当举行香港特殊行政区和澳门特殊行政区的艺术表演团体和个人参加的商业表演时,绩效组织者应适用于该省人民政府,自治区或绩效所在的市政当局的文化当局;当在台湾举行商业绩效团体和个人时,绩效组织者应与国务院议会相关部门规定的批准当局一起向国务院的文化当局申请。
国务院理事会的文化部或中央政府人民政府,自治区或市政当局的文化部应在接受申请之日起20天内做出决定。如果本规定第26条的规定遵守批准文件;如果本规定第26条的规定得到批准,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应解释原因。第17条申请商业绩效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绩效名称,表演组织者以及参加绩效的艺术表演小组和演员; (2)表演时间,地点和演出数量; (3)程序及其视听材料。申请商业表演时,您还必须提交艺术表演小组的书面信,并同意参加表演。如果商业绩效需要更改申请材料中列出的事项,则应根据这些法规的第14条和第16条提交批准。第18条当绩效场地业务部门提供绩效场地时,应验证绩效组织者获得的批准文件;它不得为未经授权的商业表演提供表演场所。第19条性能场地的运营单元应确保绩效场地的建筑物和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的状态,并及时维护和更新它们。绩效场地的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保护工作计划以及灭火和紧急撤离计划。当绩效组织者在性能场地进行商业表演时,他应验证绩效场地运营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检查记录,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灭火和紧急撤离计划,并与性能场地操作单位签署有关预防和处理紧急情况下紧急情况的安全事件的安全责任协议。
第20条在公共场所进行商业表演时,绩效组织者应根据相关的安全和消防法,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国家法规处理批准程序,并制定安全保护工作计划以及消防和紧急撤离计划。性能场所应配备紧急广播和照明设施,应在安全入口和出口处设置明显的迹象,以确保安全入口和出口未遮挡;如果需要临时阶段和摊位,则表演组织者应根据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建立阶段和立场,以确保安全。第21条批准临时建立阶段和立场的商业表演时,文化当局应核实绩效组织者的以下文件:(1)根据法律接受后获得的绩效场地资格证书; (2)安全,保护和灭火和紧急撤离的工作计划; (3)根据法律获得的安全和防火批准文件。第22条在表演场地所容纳的受众人数应提交公共安全部门批准;观众区和缓冲区应由公共安全部门划定,缓冲区应明确标记。绩效组织者应按照公共安全部门和指定受众领域批准的受众群体打印和出售门票。在检查门票时,如果发现进入表演场地的听众已经达到了批准的号码,并且仍有观众等待进入场地,则应立即终止票务检查,并向县级人民政府的公共安全部门报告,该绩效同时位于该绩效的情况下;如果发现观众在听众区域外举行门票或虚假门票,则应拒绝入口,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公共安全部门同时处于绩效的位置。第23条不得携带传染病病原体,易燃,放射性,腐蚀性和其他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受控设备。
绩效场地运营单位应根据公共安全部门的要求为安全检查设施配备安全检查设施,并对进入商业性能场地的受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如果听众不接受安全检查或在上一段中禁止的行为,则性能场地操作单位有权拒绝他们进入。第24条绩效组织者应组织人员在商业表演期间实施安全和消防措施,并在商业表演中保持秩序。如果绩效组织者和绩效场地运营部门发现业务绩效处于混乱状态,则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绩效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公共安全部门报告。第25条绩效组织者不得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名义进行商业表演。商业表演不得将其标记为“中国”,“中国”,“国家”,“国际”。商业绩效广告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和合法的,并且不得误导或欺骗公众。第26条商业表演不得遵守以下情况:(1)反对由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结束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煽动民族仇恨和种族歧视,侵犯了民族习俗和习惯,伤害民族的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并违反宗教政策; (4)扰乱社会秩序并破坏社会稳定; (5)持久社会道德或出色的民族文化传统; (6)促进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夸大暴力; (7)侮辱或诽谤他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8)表演方法令人恐惧和残酷,破坏了演员的身心健康; (9)使用人体缺陷或通过显示人体突变吸引观众; (10)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
第27条如果绩效场地运营部门和绩效组织者发现这些法规第26条禁止的商业表演,则他们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他们并向县级政府的文化当局和公共安全部门报告。第28条如果文化和艺术表演小组,主要参与者或参与商业表演的主要计划内容变化,则表演组织者应立即告知听众并解释原因。观众有权退款。在性能期间,除非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执行性能,否则性能组织者不得暂停或停止表现,并且演员不得退出表演。第29条的演员不允许通过唇彩欺骗观众,表演组织者不得组织演员进行唇彩。没有单位或个人可以提供唇部同步的条件。表演组织者应派人来监督性能,以防止发生唇部同步。第30条商业绩效的业务实体应根据法律对其商业绩效的营业收入缴税。在支付演员和工作人员的绩效报酬时,绩效组织者应根据法律履行税款和付款义务。第31条慈善绩效提出的表演收入必须交付给捐赠单位,除非必要的费用和费用;表演组织者,艺术表演小组,参与者和参与表演的工作人员不得获得经济利益。第32条没有单位或个人可以伪造,更改,租赁,借出或出售或出售商业绩效许可证,批准文件或业务许可证,并且不得伪造或更改商业绩效票,或转售伪造或更改的商业绩效票。第4章监督与管理第33条除外,根据相关的国家法规,各级反映民族特征和国家标准的文化当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替代或替代或赞助商的商业表演,并不应使用伪装,不得利用投资资金来购买个人消费票。
第34条文化当局应加强对商业表演的监督和管理。表演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部门应对香港特殊行政区,澳门特殊行政区和台湾的外国或文化绩效团体和个人参加的商业表演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抽样检查应进行其他商业表演。第35条县级或高于县级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文化当局应充分发挥文化执法机构的作用,并可能聘请社会志愿主管来监督商业表演。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报告任何违反这些法规规定的法案。县一级或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文化当局应向公众宣布报告热线,并确保有人随时回答答案。当县一级或更高版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文化部收到社会义务主管或公众报告的报告时,它应记录下来,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完成之日起7天内宣布结果。县一级或高于县级政府的文化部门应赞扬已做出杰出贡献的社会义务主管;如果对公共报告进行了调查和验证,则应奖励举报人。第36条:公共安全部门应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国家法规批准的商业表演的安全进行现场检查;如果发现安全危害,则只有在消除安全危害后才允许商业表演。公共安全部门可以对进入商业表演的受众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如果发现观众在第23条(第1款)中禁止观众,则只有在消除安全危害之后才允许他们进入。
公共安全部可以组织警察部队,以协助绩效组织者保持商业绩效的秩序。第37条收到了听众已达到批准号码的报告后,仍有观众在等待进入场地,或者表演在混乱中,公共安全部门应立即组织措施消除安全危害。第38条:公共安全部门和文化当局执行现场管理检查任务的工作人员在进入商业绩效时应介绍其值班证书。第39条当文化胜任的部门根据法律监督和检查商业表演时,应记录监督和检查状况和处理结果,并应由监督和检查人员签署并归档。公众有权审查监督和检查记录。第40条文化当局,公共安全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员工不得向绩效组织者或性能场地运营部门索取绩效票。第41条州议会文化部以及中央政府的省,自治地区和市政当局的文化部应赞扬并促进在农村地区,工业和矿业企业,工业和矿业企业表演的文化和艺术表演团体以及演员,并为年轻人和儿童提供自由或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自由表现。国务院的文化部可以提供适合在农村地区表演的计划,并在根据法律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后,在农村地区以及工业和采矿企业进行绩效。当文化当局执行文学和艺术奖时,他们应该适当考虑参与者在农村地区,工业和采矿企业的表现。县一级或以上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支持在农村地区,工业和采矿企业表演的艺术表现小组和演员。
第42条绩效行业协会应根据《宪章》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法规,指导和监督会员的业务活动,并促进公平竞争。第5章法律责任第43条如果提出以下任何一项行为,则县级政府的文化部应禁止其,没收绩效设备和非法收入,并罚款不少于8次,但不超过10倍的非法收入;如果没有非法收入或非法收入少于10,000元,则将罚款不超过50,000元但不超过100,000元的人民币;如果构成犯罪,则应根据法律承担刑事责任:(1)违反本规定的第7、11和12条的规定,建立文学和艺术绩效集团,绩效机构,或从事商业绩效业务活动未经授权; (2)违反本规定第13条和第15条的规定,并从事范围之外的商业绩效业务活动; (3)违反本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并更改商业绩效业务项目,而无需申请原始发行机构续签商业绩效许可证。任何违反了这些规定第8条和第10条规定并建立绩效场地运营部门或从事商业绩效业务活动的任何人,都应根据法律受到工业和商业行政部门的禁止和惩罚;如果构成犯罪,则应根据法律承担刑事责任。第44条如果在未经违反这些规定的第14条和第16条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商业绩效,则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部应命令其停止绩效,没收非法收入,并罚款不少于8次,但不超过10倍非法收入;如果没有非法收入或非法收入少于10,000元,则将罚款不超过50,000元但不超过100,000元的人民币;如果情况很严重,原始发行机构应撤销商业绩效许可证。
如果表演组织者,表演小组,表演组,表演表演零件或参与绩效的计划未重新批准,则应根据前面段落的规定对惩罚进行惩罚;如果绩效名称,时间,地点和绩效数量未重新批准,则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部门应命令它纠正问题,发出警告,并可能罚款不少于30,000元。如果表演场地运营部门为未经授权的商业表演提供场地,则县级人民政府的文化部门应命令其纠正局势,没收非法收入,并处以不少于3倍但不超过5倍非法收入的罚款;如果没有非法收入或非法收入少于10,000元人民币,则将罚款不超过30,000元但不超过50,000元的人民币。第45条如果在本规定的第32条中违反了业务绩效或批准文件,则伪造,更改,租金,租赁,贷款,买卖商业绩效许可证和批准文件,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商业绩效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县级政府的文化部门应收取非法收入和不到10次,但不超过10次,但不超过10次,但不再是5次。 if there is no illegal income or the illegal income is less than 10,000 yuan, a fine of not more than 50,000 yuan but not more than 100,000 yuan will be imposed; the original commercial performance license and approval documents obtained will be revoked or revoked; if a crime is constituted, criminal liability shall be purs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rticle 46 If the income from fundraising performances violates the provisions of these Regulations, the cultur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together with the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shall order the organizer to submit the illegal income to the donor-accepting unit and impose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3 times but not more than 5 times the illegal income; if the circumstances are serious, the original issuing authority shall order the business to be suspended and rectified until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License" is revoked; if a crime is constituted, criminal liability shall be purs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rticle 47 If a commercial art performance group or performance agency violates the provisions of these Regulations and arbitrarily hires persons who have not obtained the consent of their unit in advance or individuals who have not obtained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License" to participate in a commercial performance, the cultur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shall give a warning and impose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RMB 500 and not more than RMB 5,000; if an administrative penalty accumulates more than three times, the original issuing authority shall revoke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License". Article 48: Individuals who violate the provisions of these Regulations and participate in commercial performances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unit shall be ordered by the cultur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to stop the performance, confiscate the illegal income, impose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1 times but not more than 3 times the illegal income, and shall be subject to administrative sanc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rticle 49 If an individual actor holds a commercial performance without authorization in viol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se Regulations, the cultur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shall order the performance to stop, confiscate the illegal gains, and impose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RMB 5,000 and not more than RMB 10,000; if the circumstances are serious, the original issuing authority shall revoke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License". Article 50 If a "Business Performance License" is violated by the provisions of this Regulation, the cultur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shall order the cessation of illegal activities, confiscate the illegal income, and impose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3 times but not more than 5 times the illegal income; if there is no illegal income, a fine of not more than 5,000 yuan may be imposed; if the circumstances are serious, the original issuing authority shall revoke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License". Article 51 Performances that infringe upon the copyright of others sha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pyrigh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ose who violate state laws and regulations such as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taxation, and health management shall be punished by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rticle 52 If a cultur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and its staff violate the provis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fringe 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performance groups or individual actors, performance venues, and performance agencies, or abuse their power, neglect their duties, engage in favoritism and fraud in commercial performance management, and participate in or shelter illegal performance activities, and constitute a crime, they shall be held criminally liabl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if it does not constitute a crime, administrative sanctions shall be impos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Chapter 6 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Article 53 Commercial performance units and registered individual actors that have been approved befo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Regulation shall re-process the procedur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is Regulation within 3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implementation of this Regulation. Article 54: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 and municipalities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may formulate specific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performances of folk entertainment artis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se regulations. Article 55 This Regulation shall come into force on October 1, 1997.